香港特区政府:在林郑月娥领导的抗疫机制下尽快稳控疫情
(抗击新冠肺炎)香港特区政府:在林郑月娥领导的抗疫机制下尽快稳控疫情
中新社香港3月5日电 就近日有传媒查询香港特区政府抗疫的高层组织和领导,特区政府发言人5日强调,特区政府将坚定负起抗疫主体责任,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领导的抗疫机制下,各司局长无分彼此,会继续肩负起不同抗疫任务,尽快稳控疫情。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早于2020年1月4日因应新冠病毒出现,颁布“对公共卫生有重要性的新型传染病预备及应变计划”和启动计划下第二级的“严重应变级别”;并在首宗感染病例确诊后,随即在1月25日提升至最高的“紧急应变级别”,由行政长官领导跨部门督导委员会暨指挥中心,按照疫情发展制订应对策略和措施。此三级应变系统的应变计划是特区政府汲取了2003年处理SARS疫情经验后制定,并在其后香港多次出现传染病时应用。为加强科学为本的抗疫工作,行政长官委任四位专家组成专家顾问团,向特区政府在公共卫生、传染病学以及临床经验等范畴提供意见。过去两年多,因应每一波疫情发展,督导委员会暨指挥中心已先后召开120次跨部门高层会议,而顾问团成立至今亦与行政长官举行了27次会议。
发言人指出,尽管公共卫生危机关乎市民生命安全、分秒必争,但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特区政府采取的每一项措施均须有坚实的法律基础。特区政府早在2020年1月把新型冠状病毒纳入《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香港法例第599章),为往后工作提供法律基础。在该条例下,行政会议已先后新订了共10条防控新冠疫情的特定规例,涵盖入境和跨境人士限制、个人资料提供、处所运作、群组聚集、佩戴口罩、病毒检测、疫苗使用和“疫苗通行证”等。行政会议于2月订立的《紧急情况(豁免法定规定)(2019冠状病毒病)规例》也是为中央援港的抗疫措施,提供法律基础。
发言人表示,因应第五波疫情来势汹汹和确保中央支援香港抗疫措施有效落实,经跨部门督导委员会暨指挥中心研判后,行政长官分派特别任务予个别局长,要求他们亲自领导相关抗疫工作,动员其属下部门支援,向行政长官负责。
林郑月娥指出,面对新一波疫情暴发,确诊病例不断上升,特区政府所采取的每一项措施都以保障市民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但执行上是远超特区政府的自身能力。“我们衷心感谢中央的亲切关怀,定当用好中央支持,全政府上下同心,不断完善落实抗疫措施,尽快打赢抗疫战,稳定香港大局。”她强调。(完)
【编辑:孙静波】
[香港服务器网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