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涉欺诈案,黎智英将自4月27日起在香港区域法院受审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香港东网26日报道,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因4宗非法集结案,共被判监20个月,现于赤柱监狱服刑,他仍要面对其他刑事案件。黎智英与壹传媒集团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违反地契使用价值5.16亿港元将军澳工业邨地段,并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让与黎智英相关的公司获得租金利益近2000万港元,两人因此被控一项欺诈罪。此案将于27日在区域法院开始审理,预计审讯需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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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本案原本有3名被告,依次是黎智英、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和黄伟强,控方在今年2月底申请将周达权从本案中分拆,另案处理,获法庭批准。黎智英及黄伟强2名被告将于27日起受审,而周伟强的案件则押后至7月21日再审。案件分拆后,控方也将控罪书修订,由原本3名被告同面对一项欺诈罪,修订为黎智英及黄伟强同被控一项欺诈罪,周达权则独自面对一项欺诈罪。
据报道,控罪称,众被告于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没有或未曾在违反于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约的情况下使用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以及向科技园公司虚假地表示,是在该租约所容许的情况下,使用或曾经使用该处所或该处所的部分,并以此意图诈骗及诱使科技园公司不执行租约下的权利去采取行动,让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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