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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反疫苗令示威:高呼「自由」的人們緣何自比猶太人?

近來,歐洲再度成為新冠疫情中心,不少主要國家疫苗接種比例尚未足以阻止病毒急速傳播,因此各國都以不同方式收緊抗疫管制。例如一度是政治禁忌的全國強制接種疫苗令在德國已成討論話題,其衛生部長施潘(Jens Spahn)更指冬季結束時德國人「不是打了疫苗、治好了就是死了」。當中,已在11月22日進入全國封鎖管制的奧地利,更將成為首個強打疫苗的西方民主國家。
新一波的抗疫措施,在歐洲多國引發時而暴力的示威,人們高呼「自由」口號,甚至戴上德國納粹時代強制猶太人配戴的「猶太星」(Judenstern)標記,上面寫着「未接種疫苗」,將強打疫苗的命令比作昔日的納粹暴行。

相較於去年的抗疫措施,歐洲各國新一波的行動都有明確針對未接種疫苗人士的意味。雖然意大利、法國等國幾個月前已實施所謂的「綠色通行證」或「健康通行證」之類的措施,要求人們要有疫苗接種證明或陰性檢測結果才能進入餐廳等公共場所,但奧地利月中卻帶頭標榜以「懲罰性」措施針對未接種疫苗人士,實施禁止非必要離家的封鎖措施,打着「對未接種疫苗人士的封鎖」的旗號,引發重大爭議。

其後,奧地利雖然已將封鎖措施擴展至包括已接種疫苗人士的全國人民,預計為期20日,但其針對未接種疫苗人士的禁足令可能會長期維持,而該國政府也表明會在來年2月強制全民接種疫苗。

懲罰「不打疫苗」惹反彈

類似奧地利針對未接種疫苗人士的措施,一時之間已成星星之火。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本周已落實針對未接種疫苗人士的管制,德國多地也將實施類似的限制,而包括巴伐利亞州長索德(Markus Söder)在內的重磅政客也呼籲落實全國強打疫苗令。

雖然「懲罰性」措施實質上與意、法等地既有的措施其實只是一個銅幣的兩面,但宣傳上的差異似乎引發民眾更重大的抗拒。在過去的周末,維也納、羅馬、布魯塞爾、羅黎世、法國加勒比海屬地瓜德羅普島(Guadeloupe)、克羅地亞首都薩格勒布(Zagreb)等地都有反疫苗相關措施和封鎖政策的示威。

維也納街頭上的極右反封鎖示威者。(AP)

在重新實施局部封鎖(餐廳提早打烊、運動賽事閉門進行)的荷蘭,多個城市連夜爆發暴動,當中連救護車也受到攻擊,鹿特丹市長大罵示威是「暴力狂歡」,首相呂特(Mark Rutte)更指示威者是動用純粹暴力的「白痴」。不過,該國的極右「民主論壇」(FvD)領袖鮑德(Thierry Baudet)則稱該國政策是將「未接種疫苗的人變成新的猶太人」。

歐洲的示威者,以反疫苗人士為主,當中也夾雜了類似奧地利自由黨(FPÖ)等右翼政黨對於強打疫苗的強烈反對宣傳(「疫苗種族隔離」、「兩個階級的社會」是他們的口號)。另外,還有一些自由至上主義者、另類療法信徒等等。

但無論這些人的背景如何,正如奧地利街頭的「自由」和「抵抗」口號一般,以疫苗接種作差別待遇對不少示威人士而言,是對個人自由的侵犯,幾乎與納粹德國初時標示猶太人以剝奪他們的基本人權、財產、工作權等的行動無異。

到底類似強打疫苗令之類的措施是否真的侵犯了個人的自由?

消極與積極的兩種自由

驟眼看來,這個問題的答案甚為簡單。如果自由只是不被外部因素限制行動的話,國家強制人民接種疫苗,或者禁止未接種疫苗的人進入一些公眾場所,當然是侵犯了個人的自由。

在哲學家伯林(Isaiah Berlin)比較明確的區分中,這種自由是一種消極的自由(negative liberty),是「免於一些阻礙」的自由。正如一個煙癮難止的人在空曠的戶外有自由吸煙的那種自由一般。

早在去年中,就有人發現網上有印有「未接種疫苗」(Ungeimpft)一語的猶太星發售。(Bell Tower News網站截圖)

但從另一個角度而言,這個煙癮難止的人,即使沒有被任何外部因素阻止其吸煙的行動,卻不自由——因為他不能壓止自己的煙癮,反過來被煙癮主宰。這裏的自由就是一種積極的自由(positive liberty),即是「自主去做一些事情」的自由。

雖然這兩種自由的區分有甚多理論性的爭議,但正如《自由》(Freedom)一書作者Sebastian Junger所指出的一般,人們對於自由的理解往往因為人類社會歷史性的原因而偏向於消極自由的一方(或者他所指的自由作為一種條件,而非一種行動)。

捍衛自由的歷史偏見

在書中,他寫道:「在人類歷史的大多數時間,人們需要為得到自由而至少受苦,甚至要為之喪失生命。」這裏的受苦和喪失生命,主要來自歷史上兩種對於自由的威脅。

其一,是來自外部敵對社群的威脅,人們在此威脅之下要隨時面臨被攻擊、被殺、被奴役的命運。其二,就是來自自身社群的威脅,當一個社會有能力抵禦外敵之後,它就很有可能有足夠的組織能力去讓一個濫用權力的統治者去壓迫其人民。

這兩種威脅所能威脅到的自由皆是消極的自由,而且通常牽涉到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所指出的「社會基本必需品」(social primary goods),即一個理性的人不論想要得到什麼都必須先具有的東西,諸如基本權利和自由(例如行動自由、選擇工作自由等)、收入和財富、個人自尊的社會基礎等等。

人類長久以來都面對這兩種對自由的威脅,這段歷史就構成一種偏見:人們對於捍衛自由的想像往往停留於捍衛消極自由的層面,而且將任何消極自由的侵害看成對於「社會基本必需品」這種必不可失之物的侵害,因此不得不為此拋頭顱、灑熱血般的去捍衛。

雖然這種情況的確適合於納粹德國治下猶太人的情況(畢竟他們連生存權也受到威脅),卻似乎不適用於歐洲國家針對未接種疫苗人士的差別待遇。

限制自由才能保障自由?

一方面,對於捍衛消極自由的強調,往往忽略了積極自由,以及其基礎往往存在於社會之中的事實(試想像任何一樣你作為自我實現的目標而決意達成卻能脫離社會而得的東西)。

由於社會的存在本身,就必然帶來對於消極自由的限制——例如,在最基礎的層面,我們都喪失了隨意殺人的自由——因此,對於消極自由的限制本來就是積極自由的先決條件,並不是任何對於消極自由的限制也應該被抵制。

在疫情的例子中,如果沒有抗疫管制,導致醫療系統超負荷,或者一些原不該喪失性命的人喪失性命,一些原本能實現自我的個人的積極自由將被奪走。

因為政府禁止未接種疫苗人士進入某些場所,荷蘭多地已爆發連日示威。(AP)

現實政策問題不涉自由的存亡

另一方面,在類似歐洲國家的現代社會之中,對於消極自由的限制,往往都不牽涉「社會基本必需品」,因此並非對自由的根本侵害,而是對於何種較為次要的自由作出政策上的限制對維繫社會最有利的問題——例如提高稅率作財富再分配、在靠右駕駛的國家的人將失去靠左駕駛的自由等。

這些都是不必拋頭顱、灑熱血去捍衛的自由,而是能透過國家既有的制度去解決的現實政策問題(例如公眾輿論、學術研究、公投、選舉、司法制度等等)。

問題在於,經歷過長久捍衛自由的歷史,人們往往將過去的面對自由威脅的思想架構套用在現代社會之中,試圖在這個社會之中尋找從根本上威脅自由的人(外國和本國政府往往成為最便利的對象),將對限制何種自由的實際政策爭議提升到自由存亡的層次,重演很多時候已沒有現實需要的拋頭顱、灑熱血劇本。

但正如Junger所言,「在現代民主社會之中,自由與生存都或多或少受到保證,我們極少需要(為自由)而作出公共犧牲的精神。」

當然,這種為自由而公開犧牲自己的精神有着現實難以匹比的歷史性浪漫,而將自己比作對抗納粹的英雄或者被納粹迫害的猶太人也具有現代社會難以給予的偉大感。不過,現實始終不是歷史故事,也不是小說劇情。將兩者誤當同一在街頭上拋頭顱、灑熱血的,也許符合了上文荷蘭總理對示威者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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