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房地产税立法进展、香港国安法显法治威力 全国人大回应热点话题
中国网4月25日讯(记者 赵晓雯) 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就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进展、香港国安法实施情况等热点话题进行回应。谈及香港“修例风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杨兆业表示,香港国安法制定施行以后迅速彰显法治的强大威力,一举扭转了香港乱局,实现了重大转折,使香港社会重回正轨,实践证明新选举制度是一套好制度。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授权决定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绍,2021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决定明确试点期限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通过授权决定、改革决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试依法有序进行,积累试点经验,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这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改革走深走实、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岳仲明说。
岳仲明表示,通过立法授权保障改革探索试验,对需要改革但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条件还不成熟的事项,按照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此外,立法确认和巩固重大改革成果。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制定修改有关法律,要长期坚持落实。
“近十年来,一共作出了30件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涉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这30件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确定的大部分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岳仲明说。
谈及香港“修例风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杨兆业表示,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行使宪制权力,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特别是2019年发生“修例风波”,“反中乱港”势力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防范、制止、惩治这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
为此,2020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同时,决定将香港国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2021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杨兆业表示,通过上述举措,建立健全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完善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落实了“爱国者治港”原则。
“大家也都看到了,香港国安法制定施行以后迅速彰显法治的强大威力,一举扭转了香港乱局,实现了重大转折,使香港社会重回正轨。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是‘一国两制’实践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同样,在新选举制度下,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和第七届立法会选举都取得了成功。实践证明,新选举制度是一套好制度。”杨兆业说。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定,包括决定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和澳门基本法附件三,进一步加强了对国家标志的保护力度;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助力香港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解决了因选举推迟而导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明确丧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条件和有关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作出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为实现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交通运输、人员往来、经贸活动提供法治依据。
此外,2022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还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为港澳同胞参加新一届全国人大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杨兆业表示,今年即将迎来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年底也将迎来澳门回归祖国二十三周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有效行使宪制权力,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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